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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6章 讲一讲道理

作者:烽火戏诸侯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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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唐疆土幅员辽阔,加上山脉纵横、形势复杂,故而藩镇林立,黄室南唐就采取了羁縻之策,大封王侯,这些地方割据,只需要保持对朝廷正朔的认可,南唐历代君主便不会频繁插手地方政务,偶有兵灾暴乱,才会对其诉之武力。这种极为松散的国策,已经让南唐的庙堂与江湖,相安无事两百余年,南唐皇帝也确实达到了“君王拱手而治”的境界。

    南唐都城鎏京的繁华,在南瞻部洲仅次于大隋琉璃城,达到了百万人口,三教九流,鱼龙混杂,而且南唐不像朱雀、大隋这些王朝,对于大商巨贾素来并不轻视,使得鎏京成为南瞻部洲著名的销金窟,无数被冠以“富可敌国”头衔的商人,几乎都在鎏京拥有自己的别苑豪墅,无论风景还是灵气,皆不逊色二流仙家府邸的水准,这在别处是绝对无法想象的事情。自古名山待圣人,怎么可能有满身铜臭之人的立锥之地?

    鎏京的东山,又叫向阳山,就是这么一块权贵富豪扎堆的风水宝地。

    东山还有一个“生当在南麓,死须葬北麓”的说法,北麓的“阴宅”,寸土寸金,完全不输给南麓。无数将相公卿、文人雅士和豪阀郡望,都喜欢将生后事安置在向阳山的北麓。此处的风水,极有讲究,且颇为矛盾,便是当世许多久负盛名的堪舆大家,也看不透玄机,直言让人一头雾水。

    南唐当今天子正值壮年,但自幼便性情温和,御下手腕十分绵软,皇后吴氏却颇有英气,两位皇贵妃亦是豪阀出身,由于皇帝一直没有在十数位皇子中确立太子,宫闱之争在所难免,又牵连三家豪强外戚的明争暗斗,只不过大体上,尚在朝廷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,并未殃及庙堂中枢的政事正常运转。但是最受天子敬重的原皇后杨氏、嫡出的大皇子,两人在十年间先后病逝,使得天子大受打击,近十年来萎靡不振,潜心向道,任由大权旁落,分散到中书令为首的文官、大将军傅象领衔的武将和三家外戚手中。

    原皇后杨氏的娘家,外戚杨氏一门,由于杨皇后的贤淑,在世时多次对家族声明大义,不许仗势凌人,使得杨家在朝野上下,获得了“自我谦抑、家风纯正”的一致美誉,只是杨皇后“思女心切,积郁难愈”,早早去世,杨家便如一匹无人掌控的脱缰野马,跋扈一时。如今南唐皇后吴氏在入宫前,就是前皇后杨氏的闺中好友,近十年间,对杨氏子弟多加照拂,毫不吝啬地封官进爵,使得这个已经失去主心骨的外戚家族,犹胜杨皇后在世时的风光,而一直对杨氏心怀愧疚的皇帝,对此自然是乐见其成,从不拒绝,中枢台阁偶有异议,奏章都被皇帝“留中不发”。

    每当入夜时分,东山南麓的半山腰,一栋栋私家宅院,原本距离颇远,只因为家家户户悬挂大红灯笼,灯火辉煌,于是如果在山下抬头望去,真是银河落在人间一般的绚烂景象。

    这就是鎏京十景之一的“向阳灯火”。

    外戚杨家,由于当今皇后的念旧情,这十数年来蒸蒸日上,虽然南唐朝堂之上,杨氏子弟没能出现一位领军人物,稍显青黄不接,但是这不耽误杨家在鎏京的威势煊赫,仅次于吴氏在内的三家当红外戚。杨家老人多住在青云巷的国公府老宅,年轻人则更愿意在东山别院这边常住,尤其是大名鼎鼎的混世魔王杨顺水,作为老牌国舅爷杨清茂的独子,简直是将东山宅子当做了逍遥快活窝,呼朋唤友,夜夜笙歌。

    杨顺水文不成武不就,却稳居京城公子哥的第五把交椅,靠的就是谁都敢惹,传言这位纨绔子弟,这辈子谁都不怕,只怕两个人,一个是他亲姑姑前皇后,一位是大皇子黄东升,尤其是后者在世的时候,杨顺水为人处世,还极为收敛,也算听得进去黄东升的劝,在这两人去世后,就再没有谁能镇压得了他,从此天高地阔任我驰骋的作态,礼部楚尚书的幼子,在几年前的一场元宵灯会上,差点被这家伙活活打死,掀起轩然大波,最后仍是吴皇后让人私下出面安抚楚家,才平了风波。

    京城官场就有一个说法,偌大一个杨家,所有风头,全给杨小阎王一人独占了。

    今夜杨家的东山别院,依旧高朋满座,除了杨顺水的慷慨仗义之外,杨家还有“山家清供”这么一个金字招牌,杨家的玉糁羹,材料主要是普普通通的萝卜,只是在被家族以不传秘法制成后,就被南唐老饕公认“人间决无此味”。加上据说能够大补元气的青精饭和红豆粥,待人接客,简直是无往不利。京城的老饕清馋,皆好这一口,便是与杨家不对付的豪阀大族,这一项上,也甘拜下风。

    杨家别院有一座甘露台,玉石基地,正是杨顺水的大手笔,可以容纳百人同席而坐,高谈阔论,点评天下豪杰孰高孰低。

    此时甘露台上,三十余人,大都是弱冠年龄,最年长者不过三十岁出头,无一不是锦衣华贵,不乏有袒胸露腹之辈,更有怀中搂着妙龄女子的男子,直接就伸手入裙底。

    醇酒美妇,奏乐佳人,歌舞升平,笑声肆意。

    人人皆是做快活人,行快意事。人生至此,犹胜神仙,夫复何求。

    主位上,便是赤裸上身举杯痛饮的杨顺水,身材健硕,体魄阳刚,胸膛沾满了酒水。

    有位面若桃花的公子哥笑眯眯道:“杨大哥,知道如今京城是如何说你的吗?”

    杨顺水放下酒杯,抬起胳膊擦拭嘴角,朗声笑道:“怎么,又有不开眼的掉毛老狗骂老子了?”

    对杨顺水而言,那些最喜欢嚼舌头的清流言官,根本就是自己这拨南唐主人豢养的看门狗,主子让咬谁就拼了老命咬谁,只为事后那点可怜的肉骨头。不过作为顶尖豪门的杨家,却一直跟言官关系不亲,以前是杨皇后在世时不需要,后来是他祖父和父亲为了避嫌,刻意回避。所以连累他杨顺水这个嫡长孙这些年,没少被人拿出来说事。好在杨氏人脉尚在,那点小打小闹,谈不上伤筋动骨,只不过让杨顺水觉得很不痛快就是了。

    这位父亲不过是地方郡守的俊俏公子,之所以能够成为这里的座上宾,扎堆于一群父辈皆是将相公卿的世家子当中,不言而喻,除了俊美不输女子的皮囊作为敲门砖,还靠着那张舌灿莲花的嘴,溜须拍马的本事,炉火纯青。此时只见他故作惊讶,“难道杨大哥没有听说这句话?平生任侠不重利,当筵笑杀弹筝伎。说得正是杨大哥你啊!”

    此事是“褒奖”前些天,杨顺水恼火一位弹筝少女的不识趣,就给当场拧断了脖颈,可怜女子香消玉碎不说,他随手将尸体抛在甘露台外,甚至不许仆役抬走,直到宴席结束,这才被少女所在的青楼取走尸体。

    此诗一出,顿时赢得满堂喝彩,阿谀不断。

    把杨顺水给高兴得猛拍膝盖,大喝道:“好!”

    杨顺水痛饮一杯酒,醉眼朦胧,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恍惚之间,他好像看到了一位当年让自己自惭形秽的年轻人,那人笑脸温和,总是让所有人都如沐春风。

    那人叫黄东升,曾经是最有希望成为南唐君主的男人,朝野赞誉,是世间一等一的读书种子。

    那个人,也是他杨顺水的堂哥。

    杨顺水用力甩了甩脑袋,满脸狞笑,自言自语道:“你是这般谦谦君子,完美无瑕!结果又如何?还不是死了?!再看看我这个不成器的败家子,却是神仙也羡慕!知道我为何恨你吗?你若是与别人一样,打心底瞧不起我,也就罢了,为何偏偏要……”

    杨顺水小声呢喃,嗓音低沉,最终逐渐收起了狰狞笑意,恢复平静,眯起眼,啧啧说道:“也亏得皇子妃殉情得早,否则,嘿嘿……”

    京城权贵门户,都晓得杨顺水有三恨,一恨少年时代羞辱他的司马如玉,此人是中书令司马长懿的长孙,更是后来的状元郎司马如玉。

    二恨曾经打得杨顺水喊爹叫娘的傅扬,此人是南唐大将军傅象的二儿子,战功彪炳,年少就跟随父亲从军,虽然被好事者放在了京城公子第二的位置上,但是傅扬几乎极少入京,别说跟杨顺水这帮混世魔头混不到一起,就是交友遍天下的英国公之子祁常春,家世背景和傅扬在伯仲之间的南唐顶尖俊彦,据说也曾在傅扬那边碰壁吃瘪。上次跟随父亲入京面圣,杨顺水被人怂恿鼓吹,鬼迷心窍地去找傅扬麻烦,结果人家根本没有动用军中精锐扈从,一只手就打得杨顺水半死。

    三恨鎏京花魁韦蔚,她竟然宁肯不收一颗铜板,也愿意给一位贫寒士子敬酒,而不理睬愿意一掷千金的杨家大少。

    世人皆不知,杨顺水从年少时便深深隐藏在心底的,一桩生平最大恨事,是恨那个与人说话时总会带着温暖笑意的的男人。

    就在此时,一位心腹管事凑到杨顺水身边,卑躬屈膝附耳道:“公子,外边有个陌生女子,说要见你?”

    杨顺水先是愣了一下,然后气笑道:“就这种事情也来烦我,就不怕以后只能喝粥度日?”

    这名管事曾经因为一桩小事,被杨顺水一巴掌打得在空中旋转两圈,才摔落在地上,牙齿掉了好几颗,躲了小半个月才能见人,他小心翼翼苦着脸说道:“那年轻女子口气很大……”

    杨顺水抬手作势要打,吓得中年管事赶紧抱头,倒也不敢躲避,大概是想着用脑袋硬扛一记大耳光,总比被秋后算账舒服些。

    杨顺水哈哈大笑,收回手,“女子口气大,能打得过韦蔚那个臭婊子?行了,让那娘们趁早消失,爷今儿心情好,不与她一般见识。希冀着靠我来麻雀飞上枝头的女子,鎏京城内没有一万,也有八千……”

    杨顺水突然问道:“那女子生得模样如何?”

    管事立即眉开眼笑,伸出大拇指,“小的正想说这一茬呢,长得那模样,是这个!要不然小的我岂敢打搅公子的雅兴!”

    杨顺水用手指点了点这个马屁精,“你去把那小婆娘领来,若是真有美玉质地的水准,你就等着打赏吧,只是黄金质地的话,当你功过相抵,纹银或是铜钱……哈哈,以你老马的火眼金睛,怎么都不至于如此瞎眼,滚吧!速去速来!”

    按照杨顺水这帮狐朋狗友的说法,女子分四种,美玉、黄金、白银和铜钱,逐级下降,至于头等品相的美玉,又细分三种,基本上鎏京城内的金枝玉叶和大家闺秀,都没能逃过他们这伙人的指手画脚,面容、身材、气质、学识、家世等等,都涵盖其中,美其名曰鎏京城内第一流的美色鉴赏大家。所以鎏京十几座大的青楼,花魁的名次,其实大半都是杨顺水这帮王公贵族子弟决定的。

    试想这么一群天塌下都能吃饱喝足的富贵人,不找点事情做做,难道还让他们去沙场厮杀不成?

    当众人听说有这么一号胆大包天的奇女子后,一个个兴奋得满脸涨红,有人说肯定是韦蔚亲自请罪来了,今夜要自荐枕席。还有人信誓旦旦说是户部詹侍郎家的那个娘们,放浪得很,她一天没男人就浑身难受,这些年鎏京城几乎处处都有她偷汉子的足迹。更有人说是带着血海深仇来的女侠,但哪怕是不共戴天之仇,只要见着了风流倜傥的杨大公子,立马不报仇了,乖乖脱下衣裳,被金屋藏娇。

    杨顺水心情舒畅,觉得今晚因为那个女子的横空出世,变得有趣极了。

    杨家别院占地广袤,甘露台又位于后方,约莫半炷香后,中年管事才领着一位身材婀娜的女子走来,与此同时,生性谨慎的管事也让几名侍卫尾随其后。虽说甘露台附近,专门有提供给各位世家子贴身扈从的休息场所,那些个沉默寡言的家族供奉,实力绝对不容小觑,但是管事服侍杨顺水多年,太清楚这个小圈子不成文的规矩了,很多纠纷矛盾,被打得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,都不算啥,相反很多桀骜不驯的角色,甚至可以忍下来,但是如果是一不小心被打脸了,在鎏京公子哥里丢了人现了眼,那才是不死不休的死仇,就像杨顺水被青楼女子韦蔚当面拒绝,就属于这一类,如果不是她在京城有一群清流文臣庇护,杨顺水当夜就敢光明正大地将其凌辱至死。

    女子尚未走近,几乎所有人便是眼前一亮,虽然离着远,那在场众人哪个不是眼光毒辣的花丛老手,仅仅远观女子走路姿态,就可以准确判断出气韵高下。

    女子并没有那种姗姗而来的温婉感。

    她一步步行来,闲庭信步,竟是仿佛比天潢贵胄还要自信。

    当她走上甘露台的白玉台阶,真正露面后,一位出身邳国公的年轻人感慨道:“真是绝色。”

    从没有哪个女人,在这些名动京城的权贵公子注视下,如此气势凌人。

    以至于几乎没有人意识到,这名年轻女子,不合时宜地背负着一只古朴长匣。

    杨顺水遥遥望去,挺直腰杆,挥了挥手,甘露台上十数位舞乐歌姬,立即从两侧悄然离去。

    那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,神色自若,环顾四周,望向甘露台的下方,似乎在找寻什么。

    一位身材壮实的黝黑汉子咧嘴傻乐呵,然后使劲招了招手,大声笑问道:“姑娘,你为何而来?瞧你细皮嫩肉的,要不要哥哥我来疼爱?鎏京城内,就属哥哥我最温柔了!”

    此人名叫哥舒雅,很奇怪,家族是正儿八经的郡望世族,父母更是南唐著名的夫妻双名士,结果偏偏生出了这么个怪胎,就连家族内都感到匪夷所思,更奇怪的是他母亲对这个最不成器的幼子,偏偏最为宠溺。哥舒这个冷门姓氏,在三百年前,还是流徙刑徒的下等姓氏,哥舒家族的先祖硬是以刑徒身份,投军入伍后,戎马生涯四十年,硬生生以上将军和柱国的双重尊贵身份,跻身南唐中枢,之后哥舒家族弃武从文,摇身一变,两百多年的辛苦经营,终于成了南唐名列前茅的书香门第。

    “土包子”哥舒雅有一次跟随大伯入京游历,然后就乐不思乡,和杨顺水不打不相识,成了后者最忠实的帮闲打手,杨顺水也喜欢这种顾头不顾腚的愣头青,使唤起来很顺手舒心,久而久之,哥舒雅就扎根在京城,赢得一个“哥哥”的绰号,就连杨顺水有时候也会喊他一声绰号,这让天生一根筋的哥舒雅经常觉得,老子混到这份上,这辈子怎么都值了!

    还真别说,京城纨绔很怕哥舒雅这种脑子拎不清的疯子。

    哥舒雅挥了半天手,发现那位姑娘完全没理他,这让他有些悻悻然,挠挠头,尴尬傻笑。

    全场哄然大笑。

    那位“绝色”二字道出所有人心声的年轻人,霍然起身,此人高冠博带,尽显士子风流,相比哥舒雅在内大多数人的“不拘小节”,作为南方文坛霸主“嵇老夫子”的儿子,嵇建康是名副其实的南唐俊彦,与司马如玉是元嘉元年的科举同年,更是那一年殿试的榜眼,加上那位被韦蔚青眼相中、摘得一甲探花的寒士,并称元嘉三杰,当时已经极少举办朝会的皇帝陛下,为此特意参加了那场琼林宴,皇帝陛下临时起意的出席,上了岁数的文官大佬们,望着那位几乎要认不出来的消瘦天子,那群国之砥柱,伏地不起,几乎泣不成声。

    嵇建康当得丰神玉朗的评语,和颜悦色道:“在下琅琊嵇建康,姑娘,有事吗?”

    嘘声四起。

    在座各位知根知底,知道这个家伙,是起了怜香惜玉的心思,生怕给杨顺水那粗胚子,活生生糟蹋了她那份绝世姿容。

    杨顺水也不恼,哈哈大笑,同时眼神示意那几位只敢站在台阶上的家族扈从,就别杵在那里碍眼了。

    扈从们默默退下台阶,身形重新没入暗处。

    杨氏终究是昔年如日中天的南唐外戚,老底子足够雄厚,不计其数的家族供奉和名士客卿,洋洋大观。

    背匣女子最终视线停留在甘露台下的某个地方,她眼神晦暗,像是有些伤感。

    从头到尾,不说别人,就是杨氏顺字辈的领头羊,南唐鎏京的天字号纨绔杨顺水,她都没有用正眼瞧一次。

    她这已经不是什么旁若无人了。

    根本就是目中无人。

    杨顺水皱了皱眉头,脸色阴沉。

    那位眉眼妩媚皮囊俊美的年轻人啧啧道:“呦,小姑娘,架子挺大啊,怎么,还没嫁给咱们杨公子呢,就开始摆起大嫂的谱啦?”

    他的插科打诨,让原本变得有些凝重的微妙气氛,一下子缓和过来,就是杨顺水都忍不住笑了笑。

    他手持一柄素面的竹子折扇,轻轻抵在下巴上,继续打趣那女子:“姑娘,敢问芳名,芳龄几许?”

    身处龙潭虎穴而不不自知的背匣女人,总算望向对面的杨顺水,嗓音冷清,“你还记得叫小浅的女子吗?”

    答非所问。

    那个折扇公子哥笑意不减,只是眼中闪过一抹阴鸷。

    杨顺水给问懵了,念在她那张绝美脸蛋的份上,耐着性子说道:“只算今年,被我临幸过的各色美人,也有将近百人,你觉得我能记住这个小……小什么来着?”

    女子一本正经道:“小浅,姓刘,家住城南虎牙坊,银鱼胡同巷,在井水楼担任弹筝清倌。”

    全场陷入死寂。

    在座三十余人,无论秉性好坏,身世高低,都有一个共性,那就是没有一个真正的蠢货。

    便是憨直鲁莽如哥舒雅,这些年攀附杨顺水,与一大帮京城权贵子弟称兄道弟,家族长辈或是同辈子弟赴京,官场运作也好,文坛养望也罢,在他的牵线搭桥之下,得了多少见不着的好处?

    她继续一板一眼说道:“本座……”

    她停顿了一下,眼神黯然,转瞬之后,又恢复锋芒锐气,“我和小浅是朋友,朋友!”

    朋友二字,她重复了两遍。

    杨顺水如释重负,手肘抵在膝盖上,手掌托住腮帮,笑问道:“如果不是你提醒,我还真不晓得她的名字,原来叫刘小倩……”

    女子立即打断道:“浅,浅水滩的浅!”

    众人相视而笑,大多眼神促狭玩味。

    这个长得如此绝色的女子,好像脑子未必好过哥舒雅那糙汉啊。

    可惜了。

    绝世佳人,不解风情,闺房之乐,必然清减,委实是一桩憾事。

    杨顺水都有些奇怪为何这么好脾气了,笑道:“那你要如何?是想讨个公道说法,还是想要赔偿银两,或是……要我以命抵命?”

    说到最后,杨顺水自己都被逗乐,大笑不已。

    那女子问道:“以命抵命,为何不可?”

    她又问:“你是觉得自己的命,更值钱些?”

    她再问,“为什么,是因为她出身不如你?还是捉对厮杀不如你?或是……只因为你是杨家子弟?”

    这一连串三个问题,听在在座众人耳中,自是无比荒诞,可那女子询问得极其认真,像是夫子圣贤之间的切磋论道。

    平生任侠不重利,当筵笑杀弹筝伎。

    鎏京城内,如今的确流传着这句诗词,有人憎恶,是憎恶杨家小阎王的跋扈气焰,有人皱眉,是反感杨家嫡长孙的幼稚低劣,有人一笑置之,是事不关己,冷眼看笑话。更有人无比艳羡,是羡慕那种人上人后、能够不把别人当人的权势。

    唯独没有人在意那位“弹筝伎”,少女家住何处,少女姓甚名谁,少女是不是会为自己的外乡口音,而当做天大的烦恼。

    此时位于虎狼环视之中的背匣女子。

    她在意。

    所以她今天来到这里,告诉那些人,那个少女叫刘小浅,浅水滩的浅。

    但她绝不是仅此而已,就这么罢休了。

    因为她,是那个总喜欢自称“世间千年以来,最出彩的那位女子剑仙”的女子。

    本座黄东来!

    她缓缓道:“如果这就是你们的道理,觉得天经地义,也无妨,本座今天也来讲一讲我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那一瞬间,天地之间满剑气。

    没有任何蓄势的蛛丝马迹。

    那就像她拥有一条大江的剑气,于是她随手抖了抖袖子,就倒泻-出了一条支流大河的磅礴剑气。